近年来,快递与电子商务都处于高速发展阶段,两者之间关于数据互联共享存在的矛盾也逐渐显露出来。对于《指导意见》出台的积极意义,《法制日报》记者采访了业内有关专家。
防止盲目竞争
维护市场秩序
2017年发生的“丰鸟之争”是快递与电子商务之间围绕数据互联共享发生的一次纠纷。2017年6月1日,菜鸟网络发出声明称,顺丰速递在当年6月1日凌晨,关闭了自提柜数据的信息回传,同时在当日中午,又进一步关闭整个淘宝平台的物流信息回传。
在声明中,菜鸟网络声称顺丰这一行为“导致了部分商家和消费者的信息混乱,可能会造成商家和消费者的重大损失”,并称已紧急建议商家暂时停止顺丰发货,改用其他物流公司的服务。对此,顺丰方面回应称,在2017年5月,“菜鸟基于自身商业利益出发,要求丰巢提供与其无关的客户隐私数据,此类信息隶属于客户,丰巢本着‘客户第一’的原则,拒绝这一不合理要求。菜鸟随后单方面于2017年6月1日0点切断丰巢信息接口”。顺丰方面还称,阿里系平台已将顺丰从物流选项中剔除,菜鸟同时封杀第三方平台接口,已对商家发货造成困扰。
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政策法律委员会副主任阿拉木斯认为,当前大部分电子商务企业和快递企业不属于一家公司,要确保相关数据信息在彼此之间有效、快速、合法的传递,仅依靠市场的力量难以妥善解决。另一方面,快递柜也在迅速发展。快递柜可能属于物流企业、电子商务企业或其他企业,而快递柜中的信息需要和物流信息、交易信息进行对接、核实,同样会产生数据互联共享的需求。
“但过去没有相关法规政策指引、规范不同企业、平台之间进行数据互联共享,此次出台的《指导意见》是这一领域首个专门的规范性文件。”阿拉木斯说。
《指导意见》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不得通过限制数据互联共享,阻碍电子商务当事人自由选择快递服务。
阿拉木斯认为,目前电子商务数据和快递数据正常传输还存在一些问题,确实需要进行适当干预。过去,相关数据主要掌握在电子商务企业和平台手里,快递企业相对处于被动地位。
中国传媒大学法律系副主任郑宁认为,《指导意见》的出台对于防止快递和电子商务盲目追求自身利益,采取限制互联数据共享的方式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指导意见》也有利于维护快递与电子商务之间的正常竞争秩序,提升服务质量。
《指导意见》规定,在确保用户信息安全的前提下,鼓励电子商务经营者与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之间依据相关标准开展数据互联共享,共同提升配送效率。
“尽管这两个行业数据互联共享处于正常状态时,消费者没有什么特别的感受,但一旦出现问题,就会给消费者带来不少麻烦。”阿拉木斯说。
《指导意见》规定,“鼓励电子商务经营者和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建立数据中断风险评估制度”“电子商务经营者和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因约定期满等正当理由中断数据传输的,应当提前通知对方”。
阿拉木斯认为,上述规定很有必要,因数据中断或影响交易,尤其对于物流效率要求较高的生鲜食品来说,一旦商品出现问题,会直接损害消费者的权益。
郑宁认为,数据中断风险评估制度是一大亮点,这是通过制度创新的方式规范行业秩序,并且尽可能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保护用户信息
依法采集使用
除了促进数据互联共享之外,《指导意见》还充分体现出对个人信息安全的重视。
近年来,一些电子商务企业和快递企业都曾出现过用户个人信息失守的情况。据媒体报道,2018年5月,湖北省荆州市人民法院曾开庭审理过某知名快递公司数据泄露事件。根据相关信息,此次事件涉及多个此快递公司快递代理商和员工,共造成上千万条个人信息被泄露,涉案金额超过200多万元。这家快递公司的相关人士称,此案是由其安全部门率先发现湖北地区数据存在异常,并将相关案件信息整理完毕后向当地警方报案。
2015年,某知名电商被曝出泄露用户个人信息。另据媒体报道,这一用户信息泄露事件系此电商3名内部员工所为。这3名员工被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以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信用评价关乎公民的名誉及其他权利,应谨慎而为,必须将信用评价的权力之手关入法律笼子,避免人们稍有不慎便被列入黑名单。
司法部举行《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解读新闻发布会。司法部法治调研局局长李明征在会上表示,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主要目标是,到2022年,基本形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目前中国法律服务网、12348热线和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三大平台可为人民群众提供公共法律服务。
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中远期目标公布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李明征介绍,近期的主要目标是到2022年,基本形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公共法律服务体制机制不断完善,服务平台功能有效发挥,服务网络设施全面覆盖、互联互通,公共法律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体系基本形成,城乡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均等持续推进,人民群众享有的基本公共法律服务质量和水平日益提升。
中远期的目标是到2035年,基本形成与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基本建成目标相适应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到那个时候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全面覆盖、服务机制更加健全、服务供给优质高效、服务保障坚实有力,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均衡发展基本实现,法律服务的群众满意度和社会公信力显著提升,人民群众共享公共法律服务成果基本实现。
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意见》主要从四个方面提出了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重点任务和具体要求:
一是推进基本公共法律服务的均衡发展,均衡配置城乡基本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加强欠发达地区公共法律服务建设,保障特殊群体的基本公共法律服务权益。
二是促进公共法律服务多元化专业化,积极为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党政机关依法全面履行职能、促进司法公正和社会公平正义、国家重大经贸活动和全方位对外开放提供法律服务。
三是创新公共法律服务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建立统筹协调机制,健全管理机制,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建立健全评价机制。
四是加大保障力度,推进制度建设,加强队伍建设,强化经费保障,加强科技保障。
推进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建设
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巡视员姜晶表示,目前,司法部大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等三大平台建设,截至目前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站、工作室、村(居)法律顾问全面覆盖;12348热线电话覆盖城乡,大部分省区实现了24小时不间断服务;上线一年多的中国法律服务网近期新增了英文频道、农民工欠薪救助绿色通道、全国法律服务电子地图等三项新功能。
对于寻求法律援助的欠薪农民工一律免于经济困难条件审查,努力做到当天申请、当天受理、当天审批、当天指派律师提供法律援助。此外中国法律服务网提供公共法律服务典型案例库建设,案例涵盖了司法行政(法律服务)的各方面业务,案例共11个方面36类。人民群众遇到法律问题可以登录中国法律服务网,通过查询类似的典型案例,为解决问题提供指引和参考。
专家:确定公共法律服务竞争评估制度很重要
厦门大学现代公共法律服务理论研究与人才培训基地执行主任宋方青表示,在我国,公共法律服务是政府公共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性、服务性和保障性的工作,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公共性、法律性、服务性是其基本特征。
华中师范大学应用法学与法治社会研究院教授杨凯认为,为了防止公共法律服务偏离维护公共利益、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大方面,建立一套规范公共法律服务运行的法律制度和政策体系显得尤为重要。其中最重要的是确定公共法律服务竞争机制的制度、建立公共法律服务绩效评估制度和规范柔性公共服务行为的相关制度。
公共法律服务的全面布局,为社会公众解决矛盾纠纷提供了便捷高效的渠道,将矛盾化解在基层,进一步缓解了司法资源紧张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