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银保监会发布《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开展银行保险机构侵害消费者权益乱象整治工作的通知》,其中,“在互联网上强制搭售保险”的行为被明确列为整治对象。
记者调查发现,当前市场中仍存在不少互联网贷款平台通过强制搭售保险等方式变相收取“砍头息”,涉嫌严重违规违法。被迫投保的借款人则大都面临退保难、维权难,合法权利得不到保障。
要贷款先交保费
“不买保险就借不了钱,买了保险又不给合同,简直是强买强卖!”
日前,杭州市民孙女士投诉称,自己在“快闪卡贷”平台借款20000元,却实际只到账18040元,有1960元被平台擅自投保了上海人保的人身意外险和个人银行账户资金安全险。
类似情况不少。上海市民刘先生投诉称,9月初在“小黑鱼”平台上借款1500元,实际到账金额仅为1125元,有375元未经刘先生同意被直接扣除,名目是“购买意外团险费”。
记者了解到,今年7月,中国银保监会在《关于开展现金贷等网贷平台意外伤害保险业务自查清理的通知》中要求保险公司立即停止通过现金贷等网贷平台销售意外伤害保险业务,且明确要求“持续监测已停止合作的现金贷等网贷平台是否存在私自销售意外伤害保险的情况,如发现应立即制止”。
然而记者调查发现,市场实际情况是,已“被保险”贷款人,一次性缴纳了保费的,费用无法退回,分期缴纳的,仍要按月向平台缴纳。而新增贷款业务中,仍有网贷平台强制搭售意外险或保证保险。
一名业内人士向记者透露,近年来,网贷平台收费名目“花样翻新”,会员费、手续费、服务费、商城返现等手法层出不穷。金融专家指出,这些费用本质上都属于变相“砍头息”。
部分平台10倍高价搭售保险
为何网贷平台热衷于强制搭售保险等手法呢?业内人士称,是为了能够规避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
北京志霖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占领告诉记者,我国金融监管机构明确禁止“砍头贷”“砍头息”。另外,目前相关法律对民间借贷划定了“两线三区”,两线指24%和36%的年利率。简单来说,年利率在24%以下为司法保护区,按照法律,必须偿还相关利息;年利率超过36%为无效区,这部分利息可以不还;年利率在24%至36%之间为自然债务区,如果没还,法院不会受理出借人的追款请求,如果已经还了,法院也不会受理借款人的追回请求。
“通过收保费等形式,可以在名义上使贷款平台综合年利率低于36%。”该业内人士指出,网贷平台正是通过这种操弄利率配合暴力催收的手法牟取暴利。
记者发现,不少网贷平台为谋取利益罔顾监管规则,不择手段要让贷款人“中招”。
有的网贷平台将放贷时默认投保的提示尽可能淡化,或用浅色字体,或尽量缩小字体,让贷款人不专门仔细看就很难发现。大部分网贷平台则更“简单粗暴”——要贷款必须投保交保费,否则不放款。而且这些强制搭售的保险价格都远高于正常市场价。
“这些保费一部分由保险公司收取,网贷平台也有分成。”业内人士向记者透露,一些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和网贷平台联手给贷款人下套,“吃唐僧肉”。
苏宁金融研究院院长助理薛洪言指出,目前保险公司与现金贷等平台合作的模式主要有搭售意外险与履约保证保险两种模式。在他看来,保险公司通过现金贷等网贷平台销售高额保险存在变相收取“砍头息”、高利贷等问题,同时无资质的现金贷代销保险产品也涉嫌违规。
“被保险”后维权难
“我给保险公司打了无数电话,但对方就是不退款,我这找谁说理去?”
来自广东的廖女士对记者表示,“惠花钱”网贷平台在其借款时搭售给她多份华泰保险,这些保险想退退不掉,说理没人理。
多名“被保险”贷款人均表示“维权太难”,自己不断在保险公司和网贷平台之间被来回“踢皮球”。
记者就退保相关问题联系了华泰保险,对方以“相关业务人员均在休假或出差”为由拒绝了采访。众安保险则回复称,在监管叫停险企与现金贷等网贷平台合作开展意外伤害保险业务之前,众安保险就已经停止了与网贷平台合作意外险产品,目前已无新增业务。
上海财经大学现代金融研究中心副主任奚君羊指出,当前强制搭售保险行为禁而不止,重要原因在于互联网贷款平台尚未纳入严格的监管体系,法规和监管都相对滞后,监管方式和处罚手段有待进一步完善。